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慕金强、谭卫东同志任职 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30

关于开展慕金强、谭卫东同志任职

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党总支,各单位、部门:

慕金强、谭卫东两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,依据学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(试行)》(徐工职院党发〔201860号)及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(2018修订)》(徐工职院党发〔201861号)要求,现就做好慕金强、谭卫东两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,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慕金强,试用期职务:继续教育学院院长、教育培训处处长

谭卫东,试用期职务:财务处处长。

二、考核时间

2021331—416

  三、考核内容

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按照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全面考核相关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。

  四、组织领导

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干部考核工作组,具体负责慕金强、谭卫东两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1.考核对象撰写个人书面总结(331-42日)。全面总结试用期内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、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,并形成文字材料(2000字左右),用A4纸打印,报党委组织部,同时报送电子稿至zzb@mail.xzcit.cn

2.公示考核对象个人总结(46-12日)。考核对象的个人总结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
3.民主测评及谈话。民主测评采取线上测评方式,与谈话工作同时进行,测评结果由后台汇总生成;谈话工作由考核组负责实施,相关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配合。

参与测评及谈话人员为:

1慕金强

继续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,二级学院院长

2)谭卫东

财务处、机关党总支财务党支部全体人员,二级学院院长

4.党章党纪党规考试(412日)。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组织考核对象进行党章党纪党规考试。考试未通过者,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
5.征求意见(413-414日)。考核组听取相关分管校领导的意见;党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。

6.完成考核材料(416)。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,撰写完成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。

  六、确定考核结果

党委组织部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情况、廉政考试情况和分管院领导意见,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表现等,综合分析、研究拟定考核结果建议,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。

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干部,由党委组织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,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;考核未通过的,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,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。

       七、纪律要求

   1.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,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,参与相关测评、谈话的人员应本着对组织负责、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,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,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。

   2.考核组成员要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;要严格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,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、公正性和保密性。

   3.对在干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,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   4.干部考核工作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。党委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反映情况时请实名反映。

党委组织部电话:85782160,邮箱:zzb@mail.xzcit.cn

纪委办公室电话:85782200,邮箱:jw@mail.xzcit.cn

 

 

附件: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

部门印章

 

   

党委组织部

2021330